電池加超級電容器使用合理嘛?
電池配合超級電容器使用是否存在合理性,需要根據(jù)這兩種元器件配合使用在哪一類的產(chǎn)品上,大多數(shù)情況下兩款元器件配合使用意義上來說其實并不算大,因為超級電容器本身就具備擁有了電池的大容量儲存特點,還有電容器快速充放特點,某種意義上來說的話,超級電容器是可以直接代替電池使用的元器件,兩種一起使用倒顯得并不合理。
但是有些產(chǎn)品二者配合使用當顯的比較合理了,比如現(xiàn)在在交通工具領(lǐng)域的新能源汽車他們就是安裝了電池同時還是安裝了超級電容器一起使用的純電動能源的汽車,像超級電容器本身具備著快速充放電的特點,在汽車啟動或者加速的時候可以通過超級電容器的特點來快速提供放電達到效果,在剎車的時候還能將電流回收,做到合理的節(jié)約電量,如果只是傳統(tǒng)的存電池運行,那么在啟動加速或者剎車,這些瞬間電流造成的電量損失就只能是損失。
像近些年的高鐵動車也開始逐漸采用了超級電容器作為了啟動電源跟備用電源使用,像高鐵動車每次在發(fā)車采用的電量或者剎車時候的電量都足夠是一個正常家庭一個月的正常耗電量了,采用了超級電容器配合使用不僅啟動時間加快并且每次剎車的時候還能將電量就行儲存用于下次啟動時使用。